地点:西藏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(西藏自治区市柳梧新区海亮颇章32-104号)
地点■★:西藏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(西藏自治区市柳梧新区海亮颇章32-104号)
(5)执行《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9〕19号)、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9〕18号)的规定◆◆★,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;
1)由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的需提供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》文件,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的,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(需注明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)◆■■◆★,后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合同履行期限■■★■◆:建设周期为9个月■■★■★,试运行时间为1个月,结束后正式投入使用。
(1)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财库[2020]46号)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(财库【2022】19号)的规定★■◆◆,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;
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(西藏自治区市柳梧新区海亮颇章32-104号)获取招标文件,并于2024年09月18日 15点30分(北京时间)前递交投标文件★★★◆■◆。
(3)执行《财库(2014)68号》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◆■★■◆;
(4)执行《财政部办公厅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◆★◆、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(试行)、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(试行)的通知》。
(2)执行《财库(2017)141号》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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